翻譯“縮水”隱患大
2004年12月21日 新民晚報
藥品說明書英文詳細中文精簡,尤其是在不宜用藥的病癥或不良反應上“精簡”,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權——
楚天都市報不久前,因為用藥過量,家住武昌的范太婆不停嘔吐,繼而昏迷不醒。被緊急送到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后,按照常規,醫生得從藥物說明書中找到這種藥的分布、轉化機理,再對癥進行搶救,可找來找去,中文說明書上都沒有。
昨日,該院臨床藥理科吳主任告訴記者:幸虧后來找到了該藥的英文說明書,參照其內容,使用了加速該藥代謝并排出體外的藥。一周后,太婆才成功脫險。據悉,范太婆使用的是一種治療抑郁癥的藥,由荷蘭某制藥商在南京生產。記者仔細查閱后發現,相對英文說明,許多重要內容在中文說明書上被刪掉了。
中、英文說明書不一致的情況,并非個別現象。武大人民醫院藥學部主任宋金喜說,翻譯后內容“縮水”,尤其是在不宜用藥的病癥或不良反應上“精簡”,會造成許多麻煩。譬如,國內某藥廠就因擅自刪減說明書中的“不良反應”,導致一病人用藥后發生剝脫性皮炎(一種嚴重的皮膚病,可危及生命),最終被告上法庭并賠款。
湖北省藥監局有關負責人稱,藥品說明書上的所有內容都經過嚴格審批,并具有一定法定約束力,任何人無權擅自刪減,英文翻譯成中文時也應忠實于原文。
專家指出:藥品說明書“縮水”,既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權,更易造成用藥隱患。(王小晗邢秋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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